概念
未出账单分期(交易分期)业务是指信用卡持卡人申请将未出账单的已入账交易转为分期的业务
申请人条件
一、个人卡可申请分期业务
二、个人信用记录须良好
三、个人卡主卡持卡人可申请主卡和其名下附属卡的交易转为分期业务,附属卡持卡人不能直接申请交易分期。
申请时间
消费交易入账后至当期账单日(含)之前
申请渠道
24小时信用卡客服热线(961200深圳,4001961200全国)、手机银行等
申请金额
单笔交易起点金额为500元(含)
申请期数
6、9、12、18、21、24、36
收费
期数 |
6期 |
9期 |
12期 |
18期 |
21期 |
24期 |
36期 |
单期分期利率 |
0.55% |
0.55% |
0.55% |
0.6% |
0.6% |
0.6% |
0.68% |
折算年利率 |
11.23% |
11.73% |
11.97% |
13.23% |
13.26% |
13.27% |
14.82% |
说明:我行有权依据其内部业务规定及商业判断独立决定是否同意持卡人的各项分期业务申请。